2016武汉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专业百科 发布时间:2018-08-0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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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武汉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结合我校专业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特点,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50人。

  三、招生专业及类别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两个类别,两个类别不可兼报,一经选定在自主招生各环节中不得更改。各类别对应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类别 专业(类) 科类 招生计划
A类计划 材料类 理科 50
B类计划 船舶与海洋工程 理科 20
工商管理类 理科 30
机械类(机电) 理科 40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科 20
土木类 理科 30
机械类(车辆) 理科 20
采矿工程 理科 10
电子信息类(工学) 理科 50
计算机 理科 40
自动化类 理科 30
海事管理 理科 5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理科 30
数学类 理科 20
制药工程 理科 10
经济学 理科 5
经济学 文科 6
工商管理类 文科 12
新闻传播学类 文科 6
法学 文科 10
社会工作 文科 6

  注: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条件

  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

  1.报考A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比赛省级赛区(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外观发明专利),或在材料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

  (4)对材料学科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供详实支撑材料)。

  2.报考B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不含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外观发明专利),或在本类别的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调查报告。

  (4)高中阶段公开发表文学作品或获得全国性作文竞赛国家级奖励。

  (5)在本类别相关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具有相应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须提供详实支撑材料)。

  五、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与书面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考生进入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注册并完整填报基本信息,在志愿管理界面志愿学校中选报武汉理工大学,并按我校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名资料,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等内容。我校网上报名从3月14日开始,3月25日截止。

  2.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无需另制封面):

  (1)打印自主招生申请表。由中学对考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申请考生自荐报告(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特长及爱好、对拟报考自主招生学科或专业的认知等。

  (2)考生高中阶段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作品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由所在中学对其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未经中学审核签字盖章的材料视为无效)。

  另外,如果有考生所在中学、相关学术科研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材料,推荐内容应包括对考生的鉴定依据及推荐意见等,须附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表现的佐证材料及推荐人简介,并如实提供推荐人联系方式。推荐材料可在全国统一报名系统中按系统要求上传。

  考生必须将申请材料于3月31日前以快递方式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收到寄送材料后将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报名材料不全、涂改或3月31日后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本文来源:https://www.ahtongyi.com/xzy/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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