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单位心得体会

来源:学习 发布时间:2019-02-14 点击:

【https://www.ahtongyi.com--学习】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进一步强化权责一体化和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机关单位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单位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单位心得体会

  要以常态化问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具有着关键性作用,形势越复杂,任务越艰巨,越要牢牢抓住这个“牛鼻子”。它不是一阵风,更不是一场运动,而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伟大工程,考验的是全党的政治决心,需要全党上下同心同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一场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更要注重落细落小落实,要在突出问题导向的同时,坚持区分层次,做到有的放矢,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稳步推进,确保切切实实遏制和根治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肩负的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好问责制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在。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取决于落实党委党建主体责任的情况。在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座谈会上,王岐山书记从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角度言简意赅地、明确地诠释了权责的内涵及辩证关系。两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有权力必然会有责任。有些地方政府一门心思关注GDP,关心硬指标,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疲软,这些问题不是小事,长此以往会恶化政治生态,损害党的形象。党委书记要牢记职责,以上率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做到“一岗双责”,种好自己的 “责任田”,形成人人有责、事事尽责、层层传导的局面。

  从严问责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纸老虎,必须逗真碰硬,才能让威慑持续发力。问责是为了更好地让责任主体明晰权与责,懂得“责任和权力是相互的,权力有多大”,知道“责任和担当是相联的”,知道是干什么的、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怎样干才能干好。问责的目的并不单纯是处罚,而是为了以此为戒,惩前毖后,最终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如果对于失职失责行为任之不管,或者从轻发落,实则是变相纵容,政策条例被沦陷为一纸空文。

  问责条例的出台,为相关职能部门抓制度建设以及执行指明了方向,失责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从严问责才能让条例落地有声,让铁规发力,从而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助推风清气正政治环境的形成。

  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单位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已经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不久将向全党颁布施行。我们党的执纪问责一直没有停止过,但因不够系统,不够规范,一些规定过于原则,笼统抽象,缺乏具体细则,可操作性不足,执行起来时严时宽,时紧时松,受人为干扰较多,问责问题是我们党建中的一个短板,制订《问责条例》是管党治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是推进从严治党的利器。

  责,就是责任与担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是国民对国家的责任。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是共产党员对人民的责任。

  《问责条例》自然是面对全党的,而其重点应当是针对党的干部。因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为政之要,莫先于人”。抓住了干部就抓住了党内“关键少数”,干部“其身正,不令而从”,上行下效,抓住了干部就牵住了“牛鼻子”。

  干部手中有权,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党的干部应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权和责是统一的,有权必担责。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权责分离,有权无责或权大责小。出了问题问责不够,追究不力。

  试想,如果没有问责,权力就失去了监督,失去了约束,必然产生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利用手中的特权,大捞特捞,致使腐败到了疯狂的地步。

  如果没有问责,掌权者就会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不受约束,我行我素,头脑发热,办事脱离群众,不讲科学,乱决策,瞎指挥,不计后果,慷国家之慨,板子一拍,经常给国家带来上亿乃至十亿百亿的损失。

  如果没有问责,就会形成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只管当官不干实事,一杯茶水一包烟,一张报纸看一天,只当和尚不撞钟,机关成了摆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滋生懒人、庸人甚至坏人。

  如果没有问责,一些干部不是尽全力兢业,为党工作,为人民办实事。一心为个人升迁动脑筋,问路子、找门子,跑官要官、骗官,跟人不跟党,严重败坏党风。

  有了问责,就会把权力的笼子扎得更牢,给掌权负责的干部带上“紧箍咒”,使他们时刻不忘自己的责任与担当,对人民赋予的权力诚惶诚恐,如履薄冰,对党的事业尽力尽力,夙夜在公。

  有了问责,就会鞭策干部联系群众、依靠群众,问计于群众,在群众中发现问题,找解决办法,办事努力、谨慎、讲科学,认真做到“三严三实”。

  有了问责,就会激励干部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干好本职工作,通过问责,激浊扬清,能从中发现对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好苗子、好干部,使能者上、庸者下,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诟病。

  有了成文的《问责条例》,贵在执行,贵在落实。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使问责成为党内生活的新常态。

  一要坚持自问。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从我做起,“吾日三省吾身”。南宋诗人吕本中总结了当官要诀,开头便是“当官之法,曰清,曰慎,曰勤”就是讲要清廉、谨慎、勤勉。我们共产党人在廉洁自律、谦虚谨慎、勤奋工作方面应当做得更好。

  二是要责任落实。做到违者必责、违者必究。把责任落实到主体责任人身上。有一种风气,有了成绩,记在个人头上,出了问题归党委,归集体。名为党委责任,集体责任,实则无人负责,挂了空挡,板子打不到具体人身上。还有一种现象就是搞时过境迁、刻舟求剑。出了问题的人或升迁或外调,留下一堆债务,一堆难题,一个烂摊子,当事人一走了之,新班子难理旧账。落实《问责条例》绝不能既往不咎,一定要问责,追究到底,搞个水落石出。

  三是落实《问责条例》,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员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人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小组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在生活会上谈心交心,汇报思想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了问题要自觉接受问责。民主生活会要讲究质量,对事不对人,对腐败现象、失职、渎职现象,违规现象要敢管敢严,敢于唱黑脸、亮利剑、不暧昧、不躲避、不要滑头、不当老好人,真正对党负责对同志负责,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要以《问责条例》为准则,使问责成为党内生活的新常态。

  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单位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进一步强化权责一体化和从严治党的鲜明特色。《条例》的出台,为进一步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贯彻落实好《条例》,需做到三个“到位”。

  做到理论学习“到位”。《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的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目标明确、简洁凝练、务实管用,是一个成熟的稿子。这就意味着我们要端正态度、摆正心态,提高对《条例》学习的思想认识,以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

  做到履职尽职“到位”。条例的制定严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党员”。

  做到查摆问题“到位”。把握有限目标,不贪大求全,突出重点作出规定,增强条例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坚持问题引导,采取对症下药的措施,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

  总之,把学习《条例》作为一次精神补“钙”的良机,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面对管党治党新问题的出现以及老问题的反复,在深入基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条例》直面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本文来源:https://www.ahtongyi.com/xx/92982/


推荐访问:中国共产问责条例原文
上一篇:2016关于四有教师的心得体会范文
下一篇:三国演义读书心得体会

Copyright @ 2013 - 2018 爱华学习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爱华学习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605803号